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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性脊椎外傷之患者臨床照顧的原則

脊椎專區
2011-02-07
當受傷者有頸部及背部疼痛併有肢體喪失知覺或無法控做肢體的運動時,即應警覺為脊椎受傷之可能性,在急救階段時,搬動病人時須避免脊椎的移動。即使沒有感覺、運動障礙,嚴重頭痛、頸痛及背痛亦應當做相同情況處理。在確定呼吸、心跳皆正常後,救護者可將雙手置於患者背部及頭部使椎骨維持一直線,要避免任何會使脊髓主動或被動的折曲的動作或姿勢。若頭部受傷則頭部應維持於正中的位置,甚或可使用長硬背板來搬運患者。當病患到達急診時的處理,醫師應立即檢查意識、呼吸、心肺...等功能。等到生命徵象穩定,生命危險無虞後則進行詳細的神經學檢查,包括肢體肌肉的運動,各種感覺的靈敏度、反射作用、及肛門括約肌等機能,而脊椎之外觀亦應詳加檢視,以確定是否需要藥物、呼吸器等輔助性治療。一旦臨床上顯示病變之存在,下一步即依所發生的位置及嚴重程度進行影像學檢查,包括一般脊椎攝影、電腦斷層、脊椎顯影攝影及核磁共振等。
受傷後24至48小時,受損的脊髓可能會因併有血管病變,而有運動、感覺障礙擴大的現象。這些功能於治療後皆有機會恢復。對於下列脊椎外傷的患者大多採取保守性療法而非外科手術治療:
1.    可經牽引法而使脊椎復位者。
2.    碎骨或軟骨未對神經組織造成壓迫者。
3.    受傷的椎骨為穩定性較佳者(如胸椎)。
4.    使用支架或輔具即可達到固定目的者。
脊髓損傷在神經學上又可分為完全性及不完全性損傷,完全性受損者即是在受損椎骨以下功能全部喪失,如下肢或四肢癱瘓者,而不完全受損者則在受損椎骨以下仍有一些功能存在,此類患者的機能恢復機會較大。甚至一些運氣較好的患者僅有椎骨骨折卻無肢體障礙。急性期治療之目的主要在於使移位的脊椎復位,去除對神經組織的壓迫合併對不穩定的脊椎骨施以手術固定,進而使病人能早期下床活動。愈早下床活動,愈能減少復健及住院時間。 保守性治療的患者應越早進行復健治療越理想。而對於無法用保守性療法達到治療目標者則需手術來輔助,於少數患者在治療期間脊髓喪失超過原來癱瘓部位二節以上者亦達到進行手術之標準。當然手術治療亦有其危險性,但是,更大的危險性莫過於造成更進一步的神經組織傷害,因此能夠瞭解不同致病機轉對於脊髓損傷的病患治療有莫大助益。
 
於急性期身體各部分器官的功能也會因為脊髓受傷而間接喪失:
1.    呼吸及肺功能方面:對於較高脊髓(第五頸椎以上)受傷者若呼吸中樞受損,曾有呼吸停止現象,而於其它胸、頸椎受傷的患者因呼吸所需使用的輔助肌 肉麻庳,所以僅能依靠橫膈膜的運動來行呼吸作用,此時常有呼吸困難現象。若併有肺部外傷則更容易造成氧氣輸送的問題。對於四肢癱瘓之患者亦無法促成有效的咳痰,這種情形下極易造成吸入性肺炎及呼吸道阻塞。所以有上述情況產生時應加強呼吸治療,誘導病人自主咳痰及深呼吸的訓練。
2.    心臟血管方面:對於上胸椎及頸椎受傷之患者常有心跳緩慢、低血壓的現象,稱為脊椎性休克。若血壓未低於七十毫米水銀柱,心跳未低於每分鐘45下通常不需治療。此乃交感神經失去其對心臟、血管以縮調節的功能。
3.    泌尿系統:膀胱機能喪失及排尿的困難在急性期是一相當大的問題。長期留置尿管易導致泌尿道細菌感染及日後排尿訓練的因難,因此解尿的訓練相對於其他器官的問題,便有其重要性存在。
4.    胃腸方面:在脊髓休克期,胃腸蠕動立即消失通常持續三至四天。若胃腸脹氣嚴重,則會壓迫胸腔影響呼吸,所以在急性期常需禁食及放鼻胃管,一直到胃腸恢復蠕動,數星期後方有排便之反射,此時可開始訓練排便的控制。
5.    皮膚方面:脊髓受傷造成皮膚對各種感覺的喪失,容易造成褥瘡。一旦有褥瘡的形成則造成住院日數的延長。對於皮膚的照顧則需至少在二個小時翻身一次,正確的姿勢更有助於預防褥瘡的發生及日後肢體不正常之收縮、痙攣。臥床之姿勢尤其應注意骨骼突出部位所受到的壓力。若能確切保護則不易造成褥瘡的產生。
6.    關節的運動及姿勢若能注意得當,對日後的復健工作可事半功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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